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85/2022-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供销合作社 公开日期 2022-01-19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有效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根据修订后的《亚洲通,亚洲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和省、市公开办部署,特向社会公布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601号;联系电话:0527-84382159;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co-op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相关要求,紧密结合供销工作实际,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1年,我社主要通过网上宿迁信息公开和市社机关门户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网上宿迁、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网、新浪政务微博。二是公共查阅点: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三是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我社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12条,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671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211条,政务微信公开130条。本年度内0人向本社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市供销总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首先,明确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其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主动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再者,积极参与学习培训,稳定巩固人才队伍,提升能力素质,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强化突出重点,全面推动工作。市供销总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砥砺奋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围绕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致力共同富裕,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助力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成果、好经验。持续加强媒体对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发挥媒体效应,增强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上下互动,构建服务于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宣传网络,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强化载体创新,讲好供销故事。市供销总社持续加强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网站等平台的建设创新,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定期发布“三农”政策资讯、改革创新等内容,宣传供销合作社工作,展示供销形象、讲好供销故事、打响供销品牌,切实提升了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为系统涉农主体提供参考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0

1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社继续落实修订后的《条例》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着明显提升,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下: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意识不够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不够强。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社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刻把握供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数量,加强公开时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点是加强政策解读,对关系到三农问题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制度、政策,给予形象、详细、深入、正面的解释和宣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供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2021年,我社未收到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相关信息